有關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2020/12/28
有關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於2020年12月26日,日本政府制定了新的邊境口岸對策。
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頁。
  (英 語)請按此處
 
1. 有關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有關以所有國家‧地區為對象,從2020年10月1日起開始受理之「開始恢復國際人員往來的階段性措施(「短期商務目的」及「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持有人」)」(需要提交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的相關簽證申請,將會於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暫時停止受理及發出相關簽證。
 
(注1)本措施於2020年12月28日凌晨零時(日本時間)開始實施。
(注2)對已提交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並已獲發簽證的人士,原則上可被認可前往日本。不過,如在申請入境日本前14日內曾到訪英國或南非的人士,及於2021年1月4日凌晨零時(日本時間)或以後申請入境日本前14日內曾到訪不獲准許入境國家‧地區的人士則不被認可。
 
2. 有關不需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
關於在留資格「外交」・「公用」・「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不需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將會沿用現行之手續受理簽證申請。
此外,已獲發相關簽證之人士,於2020年12月28日起仍可被認可前往日本。
 
(注意事項)
・至2020年3月8日為止由本館發出的簽證仍然失效。
・對香港・澳門之免簽證措施仍然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