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2021/1/27 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廣報文化部之職務簡介 領事館新聞稿 留學・日語教育 青少年交流 後援名義 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廣報文化部之職務簡介 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設立廣報文化部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香港市民對日本的理解,以及促進日本與香港的文化交流,主要的職務如下: 1. 與日本留學有關的職務 (1) 負責推行各種與國費留學生(日本文部科學省獎學金)有關的事務。 (2) 除了日常回答有關日本留學的電話及電郵查詢之外,每年暑假均與香港留日學友會合作,舉行日本留學說明會及設立日本留學諮詢處,解答有關日本留學的疑難。 (3) 每年均會應教育機構的邀請,為將會前往日本進行交換留學的學生舉行留學前輔導會,介紹日本的生活等資訊。 (4) 在香港,每年會舉行兩次日本留學試驗,總領事館廣報文化部提供支援讓該考試能夠順利舉行。 2. 日本文化介紹之相關活動 (1) 日本文化介紹講座 總領事館不定期於本館的綜合活動室或館外場所舉辦各式各樣的日本文化介紹講座,有關具體的日期和內容等,會在本館的網頁和Facebook(JAPANinHK)上公布,敬請留意並踴躍參加!(過往的活動紀錄)。 (2) 日本文化介紹及體驗活動 廣報文化部經常到訪香港的中小學校、大學等,進行摺紙、茶道、插花、日本舞蹈等日本傳統文化示範及體驗活動。如有興趣參加本館舉辦的日本文化介紹活動、或有意就活動造訪總領事館的學校或團體,請至少於舉辦活動的日期前兩個月與廣報文化部商討。(過往的活動紀錄)。 3. 借出文化啟發用品 (1) 學校、公共機構、民間非牟利團體等,若以加深對日本的理解、進行日本與香港間的文化交流為目的,舉辦有關介紹日本的活動時,可以向廣報文化部借用各種文化啟發用品。由舉辦文化節以至平日在課堂上介紹日本及日本文化時,均可使用這些文化啟發用品。 (2) 有關借用物品的手續、借出期限、借出的物品等具體資料,請向廣報文化部查詢。 (3) 請注意,以商業和牟利為目的的活動,則不可以借用文化啟發用品。 4. 後援名義 在香港或澳門舉辦有關日本的活動,以及進行日本和香港、日本和澳門的交流活動,根據主辦團體提出要求,再經過一定的審查後,總領事館才會允許主辦機構使用「日本總領事館後援」的名義。 有關具體的手續,請參閱相關網頁。 5. 有關促進日語學習的職務 日本總領事館希望香港和澳門能夠有更多人學習日語,因此一向都支持日語演講比賽等由民間團體舉行、與日語有關的活動。同時也支持一年舉辦兩次的日本語能力試驗。 6. 支持香港地區和日本文化有關的團體 日本總領事館廣報文化部同時也支持本地和日本文化有關團體的活動,包括由本地對日本文化深感興趣的人士所組成的「香港日本文化協會」;由從事與日語教育有關工作的教師所組成的「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由曾經留學日本的留日歸來學生所組成的「香港留日學友會」等。 查詢請聯絡廣報文化部 電話:2522-1184 傳真:2845-5360 電郵:infojp@hn.mofa.go.jp (注)按劃線部分、可連線到相關的網頁或可閱覽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