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繼續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重要通知)
2021/7/19
有關繼續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重要通知)
於2021年3月18日,日本政府制定了新的強化邊境口岸對策。
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頁。
(日本語)https://www.anzen.mofa.go.jp/info/pcwideareaspecificinfo_2021C047.html
(英 語)https://www.mofa.go.jp/press/release/press3e_000190.html
1.有關繼續暫停「國際間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有關以所有國家‧地區為對象,從2020年10月1日起開始受理之「開始恢復國際人員往來的階段性措施(「短期商務目的」及「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持有人」)」(需要提交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的相關簽證申請,在緊急事態宣言解除後,仍會繼續暫停。
(注)對已提交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並已獲發簽證的人士,於2021年1月21日凌晨零時(日本時間)或之前,原則上可被認可前往日本。
不過,如在申請入境日本前14日內曾到訪英國或南非的人士,或申請入境日本前14日內曾到訪不獲准許入境國家‧地區的人士則不被認可。
2.有關不需附有誓約書(由日本邀請・擔保企業或團體作成)之簽證申請
關於在留資格「外交」・「公用」・「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不需附有誓約書之簽證申請將會沿用現行之手續受理簽證申請。
此外,已獲發相關簽證之人士,於2021年1月21日或以後仍可被認可新申請入境日本。
以下是外務省關於本措施之網頁連結(英文)
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22e_000921.html
3.注意事項
(1)於2021年1月13日凌晨零時(日本時間)或以後入境日本之所有入境人士(外國人‧再入國人士‧日本人),均需提交出發前72小時內進行之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陰性」檢查證明。
(日本語)https://www.mofa.go.jp/mofaj/ca/fna/page25_001994.html
(英 文)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25e_000334.html
(2)於2021年1月14日凌晨零時(日本時間)或以後入境日本之所有入境人士(外國人‧再入國人士‧日本人),抵達日本機場時,均需提交「誓約書(個人)」。
(日本語)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836303.pdf
(英 文)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836304.pdf
(其他)
・至2020年3月8日為止由本館發出的簽證仍然失效。
・對香港・澳門之免簽證措施仍然暫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