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屆日本國際漫畫獎-作品徵集要項-

2025/4/17
1. 目的
 為普及海外的漫畫文化、增強與漫畫相關的國際交流。
 
2. 獎項
(1)參賽作品中的最優秀作品將會獲頒授「日本國際漫畫獎最優秀獎」,其他3部優秀作品將會獲頒授「日本國際漫畫獎優秀獎」,入圍作品約11部。「最優秀獎」及「優秀獎」的得獎作品代表者將會獲得獎狀及獎杯,入圍作品代表者將會得到獎狀。
(2)如有作品雖未獲「最優秀獎」及「優秀獎」,但獲得比其他入圍作品獲得更高評價,將可能獲頒授「獎勵獎」。「獎勵獎」得獎者將會得到獎狀。
(3)作為獎勵,「最優秀獎」及「優秀獎」之得獎作品代表(獎勵獎及入圍作品代表者除外)將受邀訪問日本,參加頒獎典禮等活動,為期約7日。
 
3.徵集作品
(1)16頁以上的漫畫(MANGA)作品,過往曾在日本國際漫畫獎中的獲獎作品(包括入圍作品)除外。
(2)不限是否曾出版或發表,自參加申請時間起計算3年以內(2022-2025)創作的作品皆可。
(3)參賽作品不得侵害第三者之版權。
(4)參賽作品需為作者自己的創作。故事、構成、作畫等主要部份由AI生成的作品將不會被認可。此外,以AI生成的畫像可以作為部份素材之用,但使用到AI的話,於報名時需要在報名表上申報所使用的地方。
(5)參賽作品請以電子版(PDF)提交。
        紙本作品請以拍照或電子掃瞄的方式以PDF提交。
(6)每人僅限投稿一部作品。
(註1)連載系列作品參賽時,評審對象僅限其中一集。
(註2)本次徵集中多次投稿者,第二次及以後投稿將被視為無效。
 
4.參賽者
(1)作者及原作者應為外籍人士。作為獲獎作品代表者受邀訪日人員(最優秀獎及優秀獎)  亦應為外籍人士。
(2)參賽者必須是對參賽作品擁有版權或其他合法權力的人,並擁有將所提交作品的使用權授予日本國際漫畫獎實行委員會的合法權力。
(3)日本境外的出版社等在與作者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可以參賽。
(4)日本國際漫畫獎實行委員會可以非營利為目的,使用(包括複製、翻譯、展覽或公開傳播)全部或部份參賽作品,以在日本國內外推廣和宣傳日本國際漫畫獎及漫畫文化。參賽者同意無償以及無限期使用這些作品。
(5)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不退還,並有可能捐贈給公共機構或展覽。
(6) 得獎者需要確認身份(如出示身份證)。
 
4.參賽方法
(1)徵集期間:2023年4月17日(周四)~6月30日(周一)(以提交表格為準)
(2)提交文件(詳情請參閱附件(英文))
     參賽須提交以下兩項文件:
參賽表格(以Forms填寫)
參賽作品  電子檔案(PDF)
 
※ 香港及澳門以外的中國各地申請者請參閱日本國駐中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
 
 (4)注意事項
A.個人資訊的使用
日本國際漫畫獎執行委員會將在頒獎時與申請者取得聯繫以及其他與評選和管理相關的工作中使用申請者提供的個人資訊。 此外,行政機關、獨立行政法人等,地方自治團體或地方獨立行政法人等,在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或業務所必需的範圍內,或根據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9 條規定的其他理由,有正當理由將個人資訊用於上述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時。 在有第 2.4 條規定的 "特殊原因 "時,可向協力廠商提供資訊。申請人同意上述使用和向協力廠商提供資訊的行為。
 
B. 取消獎項
 如果對參賽者的版權產生合理懷疑,如第三者指出抄襲或其他違反參賽要求的行為,即使在作品發表後,獎項也可能被取消,在此情況下,參賽者不得向主辦方提出任何異議。 如果第三者就參賽作品對參賽者提出任何索賠、要求或訴訟,參賽者應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包括律師費)。 參賽者應對此類索賠、要求或訴訟負責並承擔費用(包括律師費)。
 
C.關於申請表及提交作品的說明
務必用日文或英文填寫參賽表格(Forms)中的必要事項。(英文請用正楷)
正確填寫電郵地址。
填寫表格後,我們會向您的聯繫郵箱發送一封確認電子郵件,其中包含在申請表中輸入的資訊;如果您在提交表格後一天內未收到確認電子郵件,您應重新輸入申請表,因為您的電子郵寄地址很可能輸入有誤。
請以作者名字和姓氏作為檔案名稱。(例: TaimanChan.pdf),另須調整至每頁能夠以A4尺寸印刷的模式提交。
請標註頁碼(作品從頭至尾的連續號碼)。
然而,如於日本國外遞交作品,則請遵從居住國/地區之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之指示
入圍作品可能被要求補充紙本份數。
參賽漫畫作品不限語言。
  
5.作品的返還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返還。參賽作品有可能被捐贈或展出。
 
6.評審
 由日本漫畫出版社聯盟進行第一次審查後,將由日本國際漫畫獎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7.頒獎典禮
  預計於2026年2~3月在東京舉行。
 
查詢請聯絡廣報文化部
電話:2522-1184
傳真:2845-5360
電郵:infojp@hn.mofa.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