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始恢復國際人員往來的新規入境簽證(Visa)申請 (由2021年11月8日開始新簽證申請的處理方法)
2021年11月5日,依據新的強化邊境口岸對策(19)(只有日文),發表關於修改外國人新規入境限制。
此外,適用於本措施的簽證申請,必需先由日本之接收責任者向行業主管省廳提交申請並接受審查後,方可提交申請。行業主管省廳提交申請由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早上10時(日本時間)開始接受。
1 對象
商務目的或工作目的之短期逗留(3個月以下)人士或長期逗留人士
※為了讓對象人士入境,接收責任者需接受行業主管省廳之事前審查,同時,接收責任者必需負責對該入境人士的行動管理。
2 簽證申請所須文件
(1)短期滯在(僅限商務目的,逗留3個月以下)(※ 不會發出數次簽證)
1.1由行業主管省廳發出之「審査済証」複印本
※由日方接收責任者需事前向行業主管省廳申請後取得。此證不能在領事館取得。
1.2其他簽證申請文件
(1) 赴日簽證申請表(貼有證件相)
(2) 護照(正本及複印本)
(3) 香港或澳門身份證(正本及複印本)
(4) 有效香港或澳門居留許可(正本及複印本)
(5) 申請人之在職證明書(正本)
(※ 如是大學生等之文化交流等情況,可提交在學證明書)
(※ 如申請人或扶養者是公司東主或合夥人,須一併提交公司之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的核證本」的正本及複印本。)
(6) 邀請信(招へい理由書)(正本)
(7) 擔保信(身元保証書)(正本)
(2)「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持有人
2.1由行業主管省廳發出之「審査済証」複印本
※由日方接收責任者需事前向行業主管省廳申請後取得。此證不能在領事館取得。
2.2其他簽證申請文件
(1) 赴日簽證申請表(貼有證件相)
(2) 護照(正本及複印本)
(3) 香港或澳門身份證(正本及複印本)
(4) 有效香港或澳門居留許可(正本及複印本)
(5)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正本及複印本)
(※如持有之「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已發出3個月或以上,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時,請一拼提交由接收機構等發出之“與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時的活動內容一致,且可以繼續接收”的文件。)
3 注意事項
(1)關於留學・技能實習之附加條件
(只有日文)【解說圖】關於留學生及技能實習生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間處理方法
※關於「留学」及「技能実習生」,將依據「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之發出日期而依次接受事前審查的申請(「審査済証」的申請),請於上記【解說圖】確認。
(2)關於「審査済証」複印本,如入國者姓名、出生日期等身份事項之記載與護照不符的情況下,簽證將不獲簽發,故請在申請前確認。
(3)基本上會根據已提交之文件進行審查,但如有需要,可能會被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文件。
(4)發出簽證結果所須時間
(4.1) 由於本措施並沒有設置標準處理時間,若屬可發出簽證結果的情況,將由日本簽證申請中心個別聯絡。
依據本措施而獲發新簽證的情況下,原則上,原本持有之有效簽證將予以失效。
(4.2) 雖然可預計直至發出審査結果為止相應的所需時間,但本館不會接受提交申請後之審査進度及預計發出簽證審査結果日期等相關査詢,以及提早發出簽證審査結果的要求,敬請留意。
此外,審査的結果也有可能是不獲發簽證的。
4 相關連結
關於本措施的概要及「審査済証」的申請方法等已刊載於以下網頁。包括預定入境人士是否本措施的實施對象,詳請請由企業的接受責任者向厚生勞動省及行業主管省廳確認。
(1)厚生勞動省網頁(※載有包括申請文件樣本等的詳細資料)
(只有日文)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21431_00318.html
・厚生勞動省「新的強化邊境口岸對策(19)諮詢中心」
電話號碼(日本國内):0120-220-027
0120-248-668
電話號碼(海外):(+81)50-1751-2158
諮詢時間:由11月8日(星期一)開始
上午9時~晚上9時(日本時間)(包括星期六、日)
(2)外務省網頁
・有關開始恢復國際人員往來的階段性措施
(日文)https://www.mofa.go.jp/mofaj/ca/cp/page22_003380.html
(英文)https://www.mofa.go.jp/ca/cp/page22e_000925.html
・開始恢復國際人員往來的新規入境簽證(Visa)申請
(日文)https://www.mofa.go.jp/mofaj/ca/fna/page22_003381.html
(英文)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22e_000921.html
(3)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頁
・有關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擴大的入境限制
(只有日文)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001347330.pdf
5 其他
有關入境時之必需措施,請參照以下厚生勞動省網頁。
(日文及英文)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21431_00209.html
(1)在入境日本時,必需向檢疫官及入國審查官提交在出境前72小時內之PCR檢查證明。
(2)再者,由於必需在智能手機安裝指定應用程式(COCOA、MySOS及Google Maps),請在入境前安裝及設定。指定應用程式及其使用方法請參照以下網頁。
(日文)https://www.hco.mhlw.go.jp/manual/pdf-jp/datail.pdf
(英文)https://www.hco.mhlw.go.jp/manual/pdf-en/datail.pdf
(中文)https://www.hco.mhlw.go.jp/manual/pdf-cn/datail.pdf
除本館外,以下機構也可接受簽證相關査詢。
・外務省簽證資訊中心
電話號碼:(+81)3-5363-3013
電話號碼(日本國内):0570-011000(語音電話)
諮詢時間:辦工日 上午9時~下午5時(日本時間)